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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批次招标】国网陕西电网2015年配网设备(变压器、避雷器等)招标项目

2015-08-28 10:30:00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作者: 浏览:20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货物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配电网项目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86号)。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发供货单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的做法。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3.交货期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中国电力出版社,书号:ISBN978-7-5123-4148-7)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5)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8)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格条件要求,各类货物专门资格条件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1日下午17:00时(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本人身份合法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6.4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自愿使用)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下载“常规变电设备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
 
  6.5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流程如下:
 
  6.5.1首先,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点击购买招标文件;
 
  6.5.2网上购买成功后,投标人应按照《标书发售登记表》(本公告附件2)的要求详细填写投标人的基本信息、网上购买的标、包产品名称和标书费用;
 
  6.5.3其次,投标人须将《标书发售登记表》(本公告附件2)的可编辑版(word)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wsxzb@163.com。
 
  6.5.4最后,请将标书费用从其基本帐户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在付款摘要中注明“GWXY-SN-15XZ项目,标书费”
 
  开户银行: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1001902900052502266
 
  收款人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请严格按照上述流程购买招标文件,请务必在付款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确认(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开放)时间及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产生影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上午9:00。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
 
  西安万年饭店(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3号,电话029-82596666)
 
  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特要求如下:
 
  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于2015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午14:00-17:30递交至西安万年饭店,所有电子文档于2015年9月20日17:30时(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
 
  7.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万年饭店(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3号,电话029-82596666)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om.cn)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0.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按投标报价从大到小顺序核定,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应且只能以以下形式提交:1、同城:支票转帐顺提;2、异地: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银行账户,并在付款摘要中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12.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中段15号
 
  邮编:710065
 
  联系人:樊荣
 
  电话:029-81005479
 
  传真:029-81005454
 
  电子邮件:gwsxzb@163.com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财务联系电话:029-81005346、029-81005497;财务微信号:MSZP0630。(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开具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还等相关事宜请与财务人员联系。)
 
  13.其它事项
 
  本项目所有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将与中标公告一同告知中标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两个文件规定费率标准,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12111020102234
 
  联行号:102791000040
 
  收款人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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