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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起5年内福建港口降低收费

2012-09-19 10:46:44 来源: 作者: 浏览:1705
  记者18日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群,促进“三群”联动的若干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发挥港口群的内拓外扩作用,促进与产业群、城市群联动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省港口吞吐量达5。5亿吨;力争到2020年,现代化海西港口群基本形成,在全国乃至亚太地区港口中的地位显著提升。
  加大力度建设重点开发港区
  意见提出,全方位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力争到2020年,让厦门港率先成为3亿吨大港,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建成。此外,将加速建设罗源湾、湄洲湾等大型干散货码头,湄洲湾、漳州古雷、三都澳等液体散货码头,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台码头等。到2020年,全省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要超过230 个,吞吐能力达8。3亿吨。
  鼓励外省企业在闽建设飞地港
  意见提出,吸引中西部省份有实力大型企业在闽建设飞地港,对飞地港项目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企业经营所得税的地方级收入8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40%给予奖励。此外,鼓励我省大型港口企业在省外布局陆地港,完善省内晋江、武夷山、龙岩、三明等陆地港建设。
  意见还提出,降低港口收费,自今年起5年内,对进出我省港口的货物港务费降低10%征收,对省内陆地港的集装箱免收货物港务费。对中西部省份经我省港口进出的货物免征货物港务费。
  加快组建福建港口集团
  意见提出,要以省、市所属国有港口企业为主体,通过联营、入股、兼并等方式对港口码头资产进行整合,加快组建福建港口集团,统筹开发全省港口资源。其中,厦门市应率先推动辖区内集装箱码头企业整合。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国际知名的航运商、码头运营商,给予开办补助、规费减免等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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