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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车辆未贴电子标签禁止加气

2016-10-11 16:03:11 来源: 作者: 浏览:1402

  成都1000多位LNG车主请留意:10月15日起,成都市将对未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及未粘贴电子标签的LNG车辆禁止加气。

  近日,成都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三部门印发《关于成都市LNG车用气瓶信息化监管系统封闭运行的通告》,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行LNG车用气瓶安全监管系统,并自今年10月15日起,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含简阳市)范围内系统封闭运行。

  根据《通告》要求,成都市各LNG加气站、LNG气瓶检验站、LNG汽车车主务应遵循以下实施规则:对未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以及未粘贴电子标签的成都市LNG车辆禁止加气;对成都市域外的LNG车辆须查验《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并录入相关信息后,方可加气。据悉,此举旨在加强全市LNG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工作,促进LNG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据介绍,成都市将为通告中行政区域内的LNG车辆免费粘贴电子标签(每个检验周期内免费提供一枚)。LNG车辆所属行政区域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住址或注册地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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