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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源钢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5万吨级散货码头工程

2011-05-27 17:11:33 来源: 作者: 浏览:7785
江苏长源钢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的《江苏长源钢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5万吨级散货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江苏长源钢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5万吨级散货码头工程位于长江澄通河段
如皋中汊阳鸿石化二期码头下游,引河码头位于如皋港引河口东岸。

表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江苏长源钢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5万吨级散货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 如皋港经济开发区;
作业天数 5万吨级散货船全年可作业日数335天,5000吨级引河装船泊位全年可作业日数取310天,堆场作业天数350天;
总投资 228389万元
环保投资 841万元
总占地面积 62.06万m2
员工人数 385人

表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量
1 设计吞吐量 万吨/年 1500
2 设计代表船 吨级 50000(长江) 吨级 5000(引河)
3 泊位数 个 3(长江)
  个 6(引河)
4 码头平面尺度 m×m 759×32
  m×m 805×20
5 引桥平面尺度 m×m 295×23
6 总用地面积 万m2 62.06
7 堆场面积 万m2 44.87
8 建筑物总面积 万m2 0.84
9 绿化面积 万m2 6.21
10 装卸设备投资 万元 82355
11 总投资估算 万元 228389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本项目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主要采用沉桩施工加混凝土船现场浇注层板的方式,沉桩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造成水体中悬浮物浓度增加,水下打桩施工的影响范围呈椭圆形。据调查,打桩施工造成悬浮物浓度增加值超过10mg/L的范围为沿水流方向长约100~250m,垂直岸边宽约50~100m。因此,打桩施工引起的悬浮物不会对码头下游3km外的南通市西北片引江区域供水工程水厂取水口水质产生污染影响。
陆域施工过程将产生少量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主要的污染因子为SS,施工现场应通过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或自然蒸发、土壤吸收予以消化。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拟定期定点收集,在施工场地附近设置临时移动厕所收集污水,并委托当地环卫清运部门清运,确保施工污水不擅自排入附近内河河道影响地表水的水质。
因此,陆域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会对码头周围的水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外排废水总量为55t/d,项目废水成份简单,水量较小,仅占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的0.28%。
同时,项目建设地块为经济开发区范围,周边已经建成相应的企业,其污水管网也基本敷设到位,因此,项目废污水达到纳管标准后可以方便地接入。
引用《如皋沿江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对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预测分析结果表明:
本评价引用《如皋沿江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对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预测分析结果表明:(1)远期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对长江水质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水环境质量现状功能;对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备用水源地水质影响轻微;(2)远期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对长江水质的影响较大,排放口网格处的最大浓度增量为12.5mg/L,与现状监测值叠加后超标;对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备用水源地水质的影响轻微,水质不超标。
综上,项目建成运行后其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性质简单,其可以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也不会对排放口周边的水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粉尘,各主要起尘环节如下:(a)翻斗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作业处;(b)砂石料堆存过程中的风蚀起尘;(c)汽车在运送砂石料过程中,由于振动、自然外力等因素引起的物料洒落起尘及道路二次扬尘等。
正常工况条件下,施工作业的扬尘影响范围一般都在距离施工现场100m之内,根据对一些施工现场的监测结果,距离施工现场100m处,施工粉尘的浓度约在0.12~0.79mg/m3之间。施工及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对路边30m范围以内影响较大,而且成线形污染,路边的TSP浓度可达10mg/m3以上。
(2)运营期
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散货码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矿石散货在码头区卸船作业时产生的大气颗粒物。
散货码头矿石卸船输送产生的大气颗粒物的影响主要是近距离的局地范围内的影响。典型日条件下,对环境敏感目标区域供水工程水厂取水口的最大影响值小于0.001mg/m3,对其二级水源保护区的最大影响值为0.07mg/m3,叠加本底值后为0.18~0.25mg/m3,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
水中施工场地周边无居民点,主要水域施工设备的噪声级在65~103dB(A),经过距离衰减,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工程陆域施工基本按常规施工方法,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特别是混凝土搅拌浇筑,渣土、建材运输等,施工周期长,产生噪声较高。
本项目施工量主要集中在水上和江堤内,远离居民区,周边无明显的敏感保护目标。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认真落实相应的隔声消音措施。预计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不大。
(2)运营期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装卸、输送机械设备及船舶运行的噪声等。本次评价预测项目各噪声源在厂界各监测点的贡献值,并叠加背景值后进行评价。
本项目各噪声源除除3#点位(南厂界)以外其他厂界噪声贡献值均不大,叠加背景值后昼夜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3#预测点因临近码头,受船舶汽笛、辅机、装卸输送设备噪声影响,昼夜噪声均超标。但由于船舶汽笛为偶发噪声,且船舶停靠卸船多发生在昼间,项目排放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实际影响要小于预测值,且码头周边500m以远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码头工程对河势、防洪影响评价
(1)在9711风暴潮最高潮位条件下(天生港水位5.14m),码头及引桥对长江行洪阻水面积约占码头工程区域长江行洪断面的0.8%,码头及引桥为高桩梁板结构,桩距较大,占用行洪面积很小,对长江行洪基本无影响。数模结果表明,在平水年、大洪水和9711三种水文条件下,工程后,附近各水利设施高低潮位变化在1cm之内,近岸流速略有减小,所以工程对行洪基本无影响。
(2)数模结果表明,工程实施后,如皋左汊、右汊涨落潮量变化不超过0.3%,拟建码头工程实施对澄通河段的总体分流格局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各水文条件下,工程实施后,落急流速减小幅值超过0.05m/s的区域不超过码头下游0.15km,不超过码头上游0.1km,不超过码头前沿0.1km,工程影响范围有限,不会对河势稳定产生明显影响。
(3)引桥与长江大堤为变坡连接,引桥梁底板高程最低为4.85m,引桥梁底板高程高于工程区设计防洪水位(4.79m,天生港),本工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码头引桥梁底板高程需高于设计洪水位的要求是相适应的。
(4)本工程引桥设置上坡与防汛大堤相接,相接处引桥面高程7.0m,与防汛大堤堤顶高程相同,不会破坏原有防汛堤。引桥与防汛大堤交接处,设置重力式承台,避免了在堤身打桩。引桥过防汛墙位置预留防汛插板门槽,在遭遇特高潮位时停止道路交通,并安装防汛插板挡潮。
(5)工程区域上游为阳鸿石化码头和东方石化码头,下游区域供水工程取水口距离工程约3.1km。工程后,阳鸿石化码头和东方石化码头附近潮位基本不变,涨落急流速变化不超过0.02m/s,下游区域供水工程取水口附近潮位、流速都基本不变,工程建设对工程周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基本无影响。
5、生态影响评价
(1)施工期
拟建码头占用岸线777m,施工作业除了改变局部地区的原有岸线性质和底质条件外,由于施工过程中的码头工程水工结构的水下工程施工、材料的装载、运输过程对周围区域的生态环境都将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水域施工等作业,施工船舶在机械运转、设备冲洗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油污水、燃油废气,加上船舱的泄漏,这些都可能对附近区域造成一定的危害,油污水直接排放到江中,又会污染河口的水体,因此应对油污水进行处理后再排入水中。由于本码头施工面较小,相对于本江段近6km的河宽,施工活动对长江水体的扰动影响有限,不足以对生态系统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施工活动对长江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体较小。对于施工船舶排油、排水应严加控制,特别在鱼类洄游集中的春夏季。
(2)运营期
工程建成后来往的运输船舶对鱼类的洄游将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影响部分经过中汊洄游通道的畅通。运输船只往来频繁,船舶螺旋桨可能对过往鱼类和水生哺乳类造成伤害,船只噪声也可能对它们产生惊扰,但由于这些水生动物具有遇船只逃避的本能,且工程位于中汊北岸,来往船舶对这些动物的影响较小。
如果发生溢油事故,而在实际应急响应时间内无法控制油污染,则可能对南通市西北片引江区域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
因此,工程运营期应在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的同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从而有助于在发生溢油事故时及时控制情势,尽可能降低给水生生态环境带来的伤害。
工程运营期,码头、引桥将采用清扫车清扫面层,减少二次扬尘。并及时回收生活垃圾,定时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及时清理作业区废弃物,定期清理。总体而言,工程运营期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码头区附近收集的含矿初期雨水主要是SS,通过沉淀后可回用于堆场防尘喷洒用水。
到港船舶的压舱水征得当地海事部门的批准,方可在港外排放,不得在港内排放,洗舱水、舱底水和生活污水等由海事部门指定单位接受处理。
机修冲洗油污水单独通过隔油、油水分离后与港区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后排入长江。油污水处理工艺成熟稳定,可以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要求。
2、气污染物
对于陆域内的道路扬尘,建设单位拟采取定期喷洒道路的处理方式,起到降低陆域扬尘的作用。针对装卸作业、输送作业和堆取料作业中可能产生扬尘,码头前沿卸船机在机头部位和落料口处设喷水抑尘装置,作业时进行喷水压尘可有效地抑制粉尘飞扬;前沿的皮带机两侧设挡风板,其他皮带机设廊道或密封罩壳;堆场采用喷水方式抑制堆放的矿石表面产生粉尘。以上措施可减少92%以上的扬尘,将起到保护周围大气环境的效果。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装卸、堆取作业散落的矿石收集后由厂内回收利用;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4、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与先进机械设备,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安装设备。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厂界建有绿化带对噪声进行削减,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保护
在生态保护方面,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监测水域生态系统状况;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对溢油等事故采取防范措施,并建立事故报警、应急处理程序;加强水质监测,完善生态安全管理,防止物种入侵。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苏长源钢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5万吨级散货码头工程是南通港及如皋港区矿石物流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张家港、如皋市实现跨江联动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总体规划。
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在采取控制措施后达标排放,对长青沙取水口不产生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上讲,施工期和运营期建设单位在积极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加强风险事故的控制措施后,该项目在本地区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工程所在区域居民和企业及区域外其他关心本工程的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根据公示及报告书中所涉及内容的认识,从环保角度出发,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2009年1月6日),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咨询相关信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1、环评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21-64085119
传真号码:021-54485031
联系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邮编:200233)
Email:xuf@saes.sh.cn(邮件主题请注明:江苏长源钢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5万吨级散货码头工程项目公众意见)
2、建设单位:江苏长源钢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3-8173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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