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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择地开展电力竞价上网试点

2012-07-11 14:15:56 来源:国家电力网 作者: 浏览:1128

 国家发改委在近日出台的《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表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民间资本在资源能源领域投资发展。其中,电力竞价上网试点和对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的铁路货物运输制定特殊运价等指导意见值得关注。

  电力

  鼓励开展直接交易试点

  《意见》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而摆在首位的是“有关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民间资本在资源能源领域投资发展”。

  《意见》指出,将选择部分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的地区,开展竞价上网试点,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体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具备一定规模的非高耗能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试点,交易电量、交易价格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增加电力用户选择权。

  同时,《意见》强调,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为民营资本参与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创造条件,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非常规天然气生产领域。

  此外,《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对民办民营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为供水、用水双方提供更大的协商空间。

  其中,继续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也就是电力竞价上网颇为引人关注。电力竞价上网就是各个发电厂根据自己的生产成本向国家电网公司自行申报上网电价,然后由电网公司根据报价,有选择性地预购发电量,报价高的发电厂就会失去发电计划,这是优存劣汰的改革方案。电力价格市场化的实质是通过建立一个充满竞争和选择的电力系统运营环境,提高电力行业的效率。

  实际上,关于电力竞价上网已经提了很多年。1996年,电力部就正式提出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广泛开展模拟市场;1998年,国办146号文提出在6省市试点;2002年,国务院5号文件撤销国家电力公司。“十五”末,初步形成6大区域电力市场,基本建立电力市场运营的法规体系和电力监管体系,大部分地区实现竞价上网。

  电力行业分析师表示,未来的电力竞价上网中,低电价者无疑会获得较高的竞争优势,一方面是因为低电价者在未来确定合同电价时,能够获得电价提升的空间,从而提升电力企业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未来电价上网竞价过程中,也能够获得竞价过程中的优势,尤其是可以获得更多的电量优势。值得指出的是,低电价的发电企业往往也是低成本的发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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