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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长假危化品运输车禁上路
2012-09-26 10: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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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节假日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制度实施的第一年,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十一”期间,高速公路全天候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严格限制客货运车行驶速度。
“十一”期间,为全力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作为重中之重,严格管控,高速公路全天候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为服务区运输汽、柴油和燃气的车辆除外);继续严格落实7座以上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控措施,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要做到逢车必查,对违反营运客车夜间管控措施的将引导至安全地点休息。
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十一”期间将严格限制客货运车行驶速度。在高速公路上,五轴(含)以上货车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其他重、中型货车和大、中型客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普通公路上,五轴(含)以上货车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其他货运车辆及7座以上营运客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原有限速标志或规定的限速超过上述规定的,按上述规定行驶;因坡道、弯道、途经村庄、服务区、隧道等道路条件特殊或恶劣天气等原因设定的限速低于上述规定的,按原设定限速行驶。
此外,要求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对未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立即安装安全带;未安装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运输市场。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要提醒、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一律禁止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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