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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造让新能源产业跑偏 (二)

2013-10-22 13:51:02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作者: 浏览:3703
哪些呢?

  按照规定,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而《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到,各地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基本上都按照这个标准出让。

  甘肃瓜州一位官员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当地土地等别的最低价标准为每平方米84元,因此当地风电场拿地成本低至每平方米25.2元。

  而更有意思的是,占地面积巨大的风电场并不需要支付所有覆盖面积的土地出让金。一般而言,风电场布置风电机组时,在行距上要求机组间相隔5-9倍风轮直径,在列距上要求机组间相隔3-5倍风轮直径。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只按照风机的实际占地面积计算。例如瓜州某风电场单个风机所占土地面积仅按照400平方米计算。也即“点征”。这就大大降低了项目需要支付的土地成本。

  除了在土地出让上极尽优惠,在项目的审批上,各地政府也大开绿灯。

  随着中央简政放权步伐的加快,地方政府也开始大手笔批复项目。敦煌一位光伏电站负责人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以前省发改委的审批权限只有10兆瓦,而现在则取消了规模限制,这导致当地电站装机容量剧增。2009年该地区的装机容量为20兆瓦,到了2013年,就已经增加到了200兆瓦。“原来的项目多为9兆瓦,现在几十兆瓦的项目也有了。”

  此外,各地对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也提供了便利的资金支持。例如,根据《江西省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对于新能源项目,优先安排省级资金。对光伏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优先提供财政贴息。此外,还为企业融资提供贷款担保等。

  如果说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那地方政府提供的各项支持则给予了各个业内企业最真切的诱惑。

  在饱受环境污染的今天,没有人怀疑新能源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意义,可也许正是这种确定,让新能源的发展节奏过快,并且过乱。最终,在国家与地方政府共同用力过度的支持下,中国新能源产业尚未真正勃发,便已开始品尝产能过剩的苦果。

  在上游设备制造环节,曾经的巨头尚德已经破产;在下游发电环节,由于输送电网建设的严重滞后,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不能全负荷发电。

  北京大学市场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合伙人项凯标向《中国产经新闻》表示,由于电网建设的滞后,新能源发电被严重制约,进而国内市场的发展减慢,最终新能源设备的国内消化能力减弱,而国际市场又不稳定。正是强大的支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市场发展的节奏。

  正如经济学家许小年所言,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是政府规划的结果,而是市场竞争形成的结果。光伏是政府制造的增长点,并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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