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财政大力支持节能减排 为实现目标提供保障(二)
2012-06-11 1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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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若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县政府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四川省泸县: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切实发挥资金效用
一是深入企业、现场查勘。为了加强节能减排资金的管理,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对节能减排的真实性、可行性以及效益预测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在节能减排工作上,发挥出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资金管理制度,杜绝非法占用、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
三是认真履责、落到实处。资金的监管贯穿于节能减排项目实施的始终,做到了资金与项目的监管紧密结合,工作开展的成效和资金的拨付挂钩,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效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财政资金助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是国家实现低碳节能、降耗增效、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时期,为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国家继续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补助政策。
“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市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206.796万平方米,“十二五”时期,继续加大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力度, 预计市本级将配套2亿元用于既改项目,改造任务也同比“十一五”时期增长了一倍,其中,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269.5万平米,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269.5万平米。
依据克拉玛依市申报的“十二五”期间既改任务,新疆自治区预计下达“十二五”时期既改项目资金9492万元,并已于近日提前拨付全市40% 既改项目补助资金37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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